更新时间:2016-05-04 | 来源:人文新闻中心 | 作者:教务处 | 点击数:670
各学部:
为加强我院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管理,切实提高毕业论文(设计)质量,确保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完成,现将毕业论文(设计)后期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各学部严格按照《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的通知》(人文教字【2015】37号)的文件精神开展毕业论文(设计)的后期工作。
二、认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进展情况和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,对存在的问题应予以及时解决,保证毕业论文(设计)按时保质保量完成。注重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,杜绝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的抄袭和拼凑现象。
四、毕业论文(设计)查重检测工作参照去年教务处下发的文件(人文教字【2015】10号和人文教字【2015】11号)执行。
五、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工作结束后的一周内,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:
1、各学部务必于2016年6月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的成绩录入系统工作;
2、及时完成答辩工作总结,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。
注:附件1《2016届毕业生各学部毕业论文答辩安排情况统计表》以电子档形式发送。
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
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
附件:
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文件2016【18】关于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后期工作的通知1478572849391.pdf
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文件2016【18】关于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(设计)后期工作的通知1478572849422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