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16-09-19 | 来源:人文新闻中心 | 作者:教务处 | 点击数:4,864
网络课程是学院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而开设的课程(含必修课及选修课)。为了培养学生诚实守信、本份做人的道德操守,防范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作弊的行为,营造公平公正的学习考试环境,学院本着教育为主处分为辅的原则,特制定关于学生网络课程作弊的处理规定。
一、在网络课程修读过程中,有下列行为者,处以记过的处分。
1.使用第三方软件来完成课程者;
2.找别人代完成网络课程学习者;
3.非法破译快进代码完成学习者。
二、学生网络课程作弊已成事实,但认错态度恶劣者,处以留校察看的处分。
四、凡被认定为作弊的网络课程,该门课程一律以零分记载,只给一次补考机会。
五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试行,并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
二O一六年九月十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