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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材的选用和评估的有关规定

更新时间:2012-11-26 11:14:09 | 来源:人文新闻中心 | 作者:新闻中心 | 点击数:1,405

教材是教学之本,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。为了确保使用高质量的教材,突出教材选用与评估的重要性,

一、教材的选用

1.选用的教材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,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的需要,能全面准确地阐述本学科的基本理论,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。

2.选用的教材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,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,适用性。鼓励选用通用教材、国家 “十一五”规划教材、我校编写的优秀教材及国外原版教材。杜绝质量低劣的教材进入课堂。

3.选用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,取材合适,深度适宜,分量恰当,符合认知规律,富有启发性,文图配合恰当,图表清晰准确,符号、计量单位符合国家标准,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,有利于学生知识、能力和素质的培养。

4.选用的教材应体现我校特色,应具有科学性、先进性和适应性的有机统一,不能选用非本科专业教材来替用。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,在教研室认真研究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。

5.选用的教材应文字精练,设计、印刷、装帧水平高,价格合理。

6.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,应选用同一版本的教材。同专业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只选用一种教材。

7.选用教材必须经由教研室或系集体研究决定,在比较同类教材的基础上择优选用。教材一经选定,必须按计划使用,不得因其它原因或理由而拒绝使用。

8.教材保障中心应做好教材出版信息收集工作,建立教材使用电子档案,为师生选用与评估教材提供方便。

二、教材的评估

1.充分发挥教研室或系的职能和作用,发挥任课教师和学生的作用,建立教材质量跟踪反馈制度。

2.所选教材使用一轮后,任课教师应写出评议意见,作为是否继续使用该教材的依据。

3.教材保障中心和院系教务办公室要不定期开展教材质量评估工作,通过让师生填写《人文科技学院教材质量评价表》,及时获取教材质量方面的信息。对师生反映较差或有异议的教材不能继续作为校内教学使用教材。相应教材信息应从教材使用电子档案中转移进“黑名单”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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